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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

 张彬,成都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一、欠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建议到法院起诉,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构成犯罪。

首先,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在借钱时主观方面就抱着不想归还的心理,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钱,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在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时,由于与民间借贷很相似,司法机关都会严格审查,会综合考虑主观心理、偿还债务能力、借款用途,只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是才能认定为诈骗罪,在很多地方在立案前只要归还钱款,就认为不具有不想归还的故意,不构成诈骗罪。

其次,如果借钱时打算还,借钱后不打算还,那能否构成侵占罪呢,侵占罪指将他人代为保管财物,拒不交出或者拒不归还的行为,其中包括他人借用的财物,这时他人对财物有占有权,没有所有权,但如果借是钱的话就比较特殊,法律规定钱转移了占有就转移了所有,把钱交给了对方,这部分钱已经是欠款方的了,只是欠款方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侵占罪要求将占有变为非法所有,所以欠钱不还不能认定为侵占罪。

最后,欠钱不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通过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欠债人有能力归还欠款,却拒不归还,如果情节严重,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所以,欠钱不还在一般情形下是不构成犯罪的,碰到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多种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欠钱不还怎么办

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能会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

现实中,有的人明明有钱但是却不偿还债务,这种情况下不少人就认为对方是诈骗,甚至想要以诈骗罪去公安机关控告对方。一般如果债务人在借钱的时候并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就算之后恶意不还钱,也不会按照诈骗罪论处。如果报警的话,警察多半也是建议民事纠纷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

  在债务纠纷中,债务人是于债权人相对的,债务人需要履行一定义务的同时,也享有法定的权利。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债务人财产包括哪些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

  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以下四项: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4、债权无效抗辩权。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3、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

  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

  4、共有财产

  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属于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

  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和解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依据《物权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基于重整或者和解的需要必须分割共有财产,管理人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因分割共有财产导致其他共有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其他共有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的内容,由此可知,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四项。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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