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列表
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及程序
  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及程序

  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推荐阅读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涉外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程序

  l、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来源: 成都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张彬——成都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1898000365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成都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8000365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